从今年11月1日起,广西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至此,广西实现辅助生殖医疗服务医保报销“零的突破”,符合条件的妇女做“试管婴儿”也能报销了。
众所周知,如今做“试管婴儿”虽然技术成熟,却也价格昂贵。据报道,这项技术包括检查和治疗单次的费用,约在3.8万元至5万元之间,有半数以上的患者需要两次或两次以上治疗才能成功。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要花这么多钱才能“添丁”,只能望而却步。
也有很多人提出过,不孕不育症只是一种医学症状,可能因为疾病引起,却不是疾病本身,故而未能进入国家医保范围。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也有一些地方“穷则思变”,采取了若干变通之策,即把“治疗性”项目剥离出来,尽可能给公众以经济实惠。
比如,自今年7月1日起,包括促排卵检查、宫腔内人工授精术等在内的16项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北京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报销范围,患者最高可省下数万元的花销。不过,此举并不能覆盖“试管婴儿”全部项目,患者依然还要承担相关费用。
之前,在浙江杭州市也有“试水”项目。从今年1月1日起,该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西湖益联保”新增胚胎培养和胚胎移植两项“试管婴儿”项目,每年最高可报销3000元。但是,关于“试管婴儿”的其他辅助生育技术,还暂未纳入报销范畴;报销需要借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并非普惠式的医保项目,且3000元的报销比例并不高,对于“试管婴儿”高支出,助益并不大。
从政策层面看,做“试管婴儿”费用可报销也有支持。2022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此前,包括江西、四川、湖北等地在内,均发布过拟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的消息。
这次广西出台的新政策,相比之前其他地方的举措,更为“贴心”,也更有力度。无须再添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简单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不同,即可报销70%或50%;参保人员享受门诊医疗待遇,基金报销不计入门诊统筹支付限额,而是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报销限高的“天花板”将得到极大提高,做“试管婴儿”的经济压力将直线下降。对于不孕不育家庭来说,这可是实实在在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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